(原标题: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5月))博远策略
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5月)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,提升核心竞争力,健全战略规划决策程序。细则依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制定。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,由三名董事组成,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,可连选连任。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、重大投资决策、融资方案、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,同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。决策程序由主任委员指定相关部门准备会议文件,审核通过后召集会议,形成的决议需以书面形式呈报董事会审议。会议应提前至少三天通知全体委员,需2/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,表决方式包括举手、投票或通讯表决。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,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。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决策支持,费用由公司支付。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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